关于潘洪林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16-10-28浏览:712

 

 

关于潘洪林同志任职的通知

河海委发〔201639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党委委员投票通过,并经常州市总工会同意:

     潘洪林同志任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工会主席。

中共河海大学委员会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