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洪彪等任职的通知
河海校人〔2016〕64号
河海校人〔2016〕64号
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聘任吴洪彪为校人事处副处长(兼);
聘任高洪娟为校学生处副处长(兼);
聘任刘丹平为校教务处副处长(兼);
聘任施建勇为校科技处副处长(兼);
聘任宋利民为校后勤保障处副处长(兼);
聘任倪晓红为校财务处副处长(兼)。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聘任吴洪彪为校人事处副处长(兼);
聘任高洪娟为校学生处副处长(兼);
聘任刘丹平为校教务处副处长(兼);
聘任施建勇为校科技处副处长(兼);
聘任宋利民为校后勤保障处副处长(兼);
聘任倪晓红为校财务处副处长(兼)。
河海大学 校长
2016年12月8日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