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建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河海校人〔2017〕31号
河海校人〔2017〕31号
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聘任王建为科技处副处长;
聘任程晓芳为财务处副处长;
聘任王方为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学生处副处长(兼);
聘任王得祥为基建处副处长;
聘任赵冰为后勤保障处副处长;
聘任陈红为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副处长;
聘任刘建峰为常州校区科技与国际合作部副部长、研究生部副部长。
以上同志均为副处职,试用期一年,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聘任王建为科技处副处长;
聘任程晓芳为财务处副处长;
聘任王方为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学生处副处长(兼);
聘任王得祥为基建处副处长;
聘任赵冰为后勤保障处副处长;
聘任陈红为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副处长;
聘任刘建峰为常州校区科技与国际合作部副部长、研究生部副部长。
以上同志均为副处职,试用期一年,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河海大学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