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蒋林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河海校人〔2017〕33号
河海校人〔2017〕33号
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聘任蒋林华、殷德顺为力学与材料学院副院长;
聘任戴锐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均为副处职(其中提拔的同志试用期一年),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万国彤同志不再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聘任蒋林华、殷德顺为力学与材料学院副院长;
聘任戴锐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均为副处职(其中提拔的同志试用期一年),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万国彤同志不再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工作。
河海大学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