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国芳等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1-11-15浏览:10

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李国芳22位同志任现职试用期一年已满。经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并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以下22位同志正式任职:

李国芳任水文水资源学院副院长

王卫光任水文水资源学院副院长

张继生任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副院长

  军任土木与交通学院副院长

  轶任环境学院副院长

  涛任环境学院副院长

潘学萍任能源与电气学院副院长

  昌任能源与电气学院副院长

  冰任能源与电气学院副院长

毛莺池任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副院长

  斌任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杨英宝任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茅昌平任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杨永富任理学院副院长

黄永春任商学院副院长

孙中艮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海任法学院副院长

白建波任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

楼力律任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

龚艳冰任企业管理学院副院长

  华任基础学部副主任

孔令峰任基础学部副主任

以上同志均为处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河海大学

2017年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