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李国芳等22位同志任现职试用期一年已满。经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并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以下22位同志正式任职:
李国芳任水文水资源学院副院长;
王卫光任水文水资源学院副院长;
张继生任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副院长;
刘 军任土木与交通学院副院长;
李 轶任环境学院副院长;
林 涛任环境学院副院长;
潘学萍任能源与电气学院副院长;
许 昌任能源与电气学院副院长;
王 冰任能源与电气学院副院长;
毛莺池任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副院长;
雍 斌任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杨英宝任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茅昌平任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杨永富任理学院副院长;
黄永春任商学院副院长;
孙中艮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晋 海任法学院副院长;
白建波任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
楼力律任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
龚艳冰任企业管理学院副院长;
陈 华任基础学部副主任;
孔令峰任基础学部副主任。
以上同志均为副处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河海大学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