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培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1-11-16浏览:10

各党委、总支、党工委、直属支部,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陈培玲同志任水文水资源学院党委副书记;

  方同志任水利水电学院党委副书记;

沈国军同志任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静同志任土木与交通学院党委副书记;

戴玉珍同志任环境学院党委副书记;

  炜同志任能源与电气学院党委副书记;

胡井军、刘春田同志任信息学部党委副书记;

朱倬然同志任力学与材料学院党委副书记;

  天同志任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润同志任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董涌波同志任机电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曹松祥同志任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崔锦铭、戴媛媛同志任商学院党委副书记;

朱志梅同志任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张春雷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

 

以上同志均为处职,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上述相应岗位原任干部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河海大学委员会

                      2020年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