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1-11-16浏览:10

各党委、总支、党工委、直属支部,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刘 江同志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马孟珂同志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于洪军同志任纪委办公室副主任、案件审理室主任;
    蒋建宏同志任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汤鸣鸿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人武部副部长;
    赵海伟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许智猛、吴青山同志任党委保卫部副部长;
    孙 谦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党工委副书记。
    以上同志均为副处职,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上述相应岗位原任干部职务自然免除。因组织机构调整,其相关岗位原任干部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河海大学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