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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与常州工学院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
发布时间:
2010-09-13
9月9日,河海大学与常州工学院签订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列入河海大学招生计划,每年不超过20名;双方共同负责对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共同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常州工学院的正高职称人员经河海大学审查批准后可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河海大学将推荐部分教授到常州工学院担任兼职教授;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由河海大学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硕士学位。
根据协议,今年招收机械、电气、土木工程三个专业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共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