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法获知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对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的服务作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编制了《河海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校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河海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目录》,或是到本校校长办公室(南京市西康路1号)查询。

2.公开形式

本校主要通过学校网站、报刊、公告栏、宣传栏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学校网站地址为:http://www.hhu.edu.cn

3.公开时限

需要公开的学校信息产生后,本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

1.受理机构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河海大学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校长办公楼

办公时间:学校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电话:025-83786232

传真号码:025-83735375

电子邮件:dzb@hhu.edu.cn

邮政编码:210098

2.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河海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校校长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校网站(网址:http://www.hhu.edu.cn/ 信息公开)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校长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校长办公室的电子邮箱。

4、特别程序。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学校信息,校长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监察处反映。监督电话:02583786018,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馆308室,邮编:210098

学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