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信息工作,促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息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信息工作是沟通上下、联系左右、加强交流、服务发展的重要渠道,也是加强对外宣传、树立学校形象的重要方式。
第三条 我校信息工作的任务是:建立健全高素质的信息员队伍和高效的工作机制,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改革与发展目标,提供高质量的信息,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为树立和宣传学校良好形象服务。
第四条 我校信息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及时、准确、全面、深入。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工作队伍
第五条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是全校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校信息工作。负责并协调学校信息的上报工作。
第六条 各单位办公室(含综合科,下同)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兼任本单位信息员,人员变动时应及时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明确一位领导分管信息工作,在活动安排方面保证信息员能及时获得第一手的信息和资料;分管领导要经常听取信息工作情况的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第八条 信息员的基本条件是:
1、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教育、科技政策,以及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和情况;
2、热爱信息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工作勤奋。
第九条 信息员的主要任务是:
1、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工作(包括学校主页和办公自动化主页中由本单位维护的栏目信息,河海要闻信息以及本单位主页的维护等);
2、直接收集或安排专人收集相关信息,认真进行筛选、编辑和整理;
3、审阅本单位报送的信息,并对所报送信息负责;
4、完成领导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它信息工作任务。
第十条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建立相应的信息员队伍;教学单位还应组建学生信息员队伍,收集学生中的有关信息。
第三章 信息内容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根据不同阶段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工作以及学校信息报送要点,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第十二条 报送和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和学校各项决策、实施措施的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
2、上级和学校领导到各单位视察调研的情况、重要指示和讲话;
4、主办、承办的各类重大活动情况,包括大型会议、重要学术活动、文化活动等;
5、在人才培养、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和最新动态,取得的重要进展与成绩;
6、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在改革发展中涌现的优秀人物、先进事迹等;
7、本单位有特色、有创新的工作,对学校各项工作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8、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
9、突发性事件与敏感性问题;
10、要情要客信息;
11、其他有价值的信息。
第十三条 要提高收集信息的质量。高质量的信息应具备以下条件:
1、情况准,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
2、内容新,充分反映学校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
3、针对性强,对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
4、综合性强,言简意赅,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第十四条 各单位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收集信息的职能作用,开展调研,与师生员工密切联系,确保重大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第四章 信息编辑、报送与发布
第十五条 信息员要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认真阅读、筛选、分类、加工,做到事实准确、主题鲜明、文字精炼、文法规范,确保信息工作质量。
第十六条 信息报送是信息工作的关键环节。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不定期发布“信息报送要点”,对一个阶段报送信息的重点提出要求。
第十七条 对时效性较强的重大信息,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将下发信息报送通知,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限,组织好信息报送工作。
第十八条 要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信息。
1、上级领导来我校视察工作情况和重要讲话、校领导检查工作情况和重要讲话要在当天报送;
2、学校重大决策的贯彻情况、对学校事业发展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师生的重大思想动态、改革与发展中的经验和成就,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及时、准确、多层次、多角度地报送信息,并及时报送比较全面的综合分析材料;
3、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口头报告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并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送有关情况、及时续报事件进展、处置措施和原因、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提出的整改措施等情况。
第十九条 重大信息要一事一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快捷方式及时报送,确保时效性。
第二十条 我校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有信息刊物、对上专报和网上发布三种形式。
1、信息刊物:信息刊物是学校信息的重要载体。学校现有《河海情况》、《行政简报》两种信息刊物。
《河海情况》由党委办公室编发,内部不定期刊物,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反映学校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成果等。
《行政简报》由校长办公室编发,内部不定期刊物,主要反映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情况,改革措施和取得的重要成绩,以及各类重大事件,通报学校在各项工作中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2、对上专报信息:根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等上级部门的要求专门报送的信息,主要通过网络传输或传真方式向上级报送。
3、网上发布:网上发布信息分对外发布信息(学校主页、本单位主页)和校内发布信息(办公自动化)两种形式。
学校基本情况、校园新闻、校园文化信息属于对外发布信息,其中“河海要闻”栏目是学校对外发布信息的重要窗口,主要发布学校重要活动和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信息,本单位主页以对外宣传本单位基本情况为主。
学校的日常工作动态信息和各单位日常报送的动态性信息属于校内发布信息,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发布。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要认真办好自己的内部信息刊物和网页,为本单位的改革与发展服务。内部刊物可以抄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但不能替代重大信息的专门报送。
第五章 信息工作通报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各单位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以鼓励先进,督促信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在学校主页、办公自动化栏目维护和本单位主页维护工作中信息更新及时成绩突出及为“河海情况”、“河海要闻”投稿数量较多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长期不报信息或迟报、漏报重大信息和对学校主页、办公自动化栏目及本单位主页维护更新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