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邢鸿飞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28

 

 

 

 

关于邢鸿飞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河海校人〔201638

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党委委员投票通过,现聘任:

    邢鸿飞为校长法律事务助理,正处职,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河海大学 校长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