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国芳等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5

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李国芳等22位同志任现职试用期一年已满。经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并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以下22位同志正式任职:

李国芳任水文水资源学院副院长;

王卫光任水文水资源学院副院长;

张继生任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副院长;

刘  军任土木与交通学院副院长;

李  轶任环境学院副院长;

林  涛任环境学院副院长;

潘学萍任能源与电气学院副院长;

许  昌任能源与电气学院副院长;

王  冰任能源与电气学院副院长;

毛莺池任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副院长;

雍  斌任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杨英宝任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茅昌平任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杨永富任理学院副院长;

黄永春任商学院副院长;

孙中艮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晋  海任法学院副院长;

白建波任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

楼力律任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

龚艳冰任企业管理学院副院长;

陈  华任基础学部副主任;

孔令峰任基础学部副主任。

以上同志均为副处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河海大学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