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发布时间: 2012-06-15

 

一、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具有用一门外国语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的能力及较强的听、说、写、译的能力,并具有用第二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基本能力;

4、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具有熟练的计算机和信息方面的技能;

5、身心健康。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

攻读博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根据专业特点及研究课题而定。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时间不多于1年,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学习年限最长一般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4.56年。

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并符合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要求,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可提前毕业并获得学位。

三、培养环节

1、培养计划的制定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河海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方向和本人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备案。

2、课程和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由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组成。总学分不少于18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2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6学分。学位课程中包含公共课程、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非学位课程中至少要跨一级学科选修2学分。

所修学分从取得之日起6年内有效。超过有效期的学分必须重修。

-博连读研究生依各自专业确定的培养方案和课程学分的要求执行。

以同等学力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补修相应学科硕士学位课程。

3、文献阅读

研究生通过文献查询和阅读,不仅能得到资料收集、信息处理、书面成文等方面的锻炼,还可以及时了解所在学科国内外研究进展和动态。文献资料的检索能力、综合组织能力的培养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文献阅读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指导教师可根据不同的教学进程指导研究生阅读不同深度和广度的文献。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读书报告应研读不少于100篇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60%),且其篇幅不少于5000字。读书报告最终必须形成一篇综述报告,且需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研讨或发表。读书报告由导师审核并评定成绩,研究生院抽查。

4、科学研究

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课题,并应有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负责某专题或子题的研究工作经历。课题完成后由导师提出综合评审意见。

5、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应包含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和社会调查三部分,各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有所侧重。在校全日制学生的实践环节主要以三助工作(助教、助研、助管)为主。实践活动总结由导师及其指导小组予以评定成绩,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审核,报研究生院备案。

6、学术活动

博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专家学术讲座,研究生院组织的博士生导师讲座,以及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的研究生学术研讨活动等。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期间,应至少做两次公开的学术报告(论文开题报告除外,其中一次原则上应为外文),由指导教师或学科负责对其学术报告效果进行考核。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20次以上的学术活动,提倡博士研究生积极参与所在学科的国际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交流。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需填写《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本》,由主办活动的单位或主讲专家签署意见,答辩前送交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审核。

7、中期考核

为了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应加强对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并建立攻读博士学位资格淘汰制度。考核工作在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由研究生院分学科组织考核小组,着重对博士生政治思想品德、治学态度、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提出考核意见,由研究生院提出当年博士研究生资格淘汰建议,报学校审批。

中期考核的具体办法依有关规定执行。

8、学术论文

研究成果应通过学术论文的形式表述,学术论文的写作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提倡博士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在学期间,工学、理学博士研究生必须至少在中情所检索源学术期刊或国外学术期刊(含ISTP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3篇及其以上与学位论文工作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应为SCIEI检索或发表于SCIEI核心检索源学术期刊。如发表在国外外文SCIEI核心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则数量只要1篇即可;管理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5篇及其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应有1篇论文为CSSCI刊物所刊发。如论文被SSCI检索或发表在SSCI核心检索源学术期刊上则数量只要1篇即可。

学术论文必须以河海大学为独立署名或第一署名单位,博士研究生一般应为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为导师,第二作者为博士研究生的也可计入。

9、学位论文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全面素质的反映。它集中体现了研究生的理论基础、实际工作能力、开拓精神,以及对所研究领域的熟知程度等。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应紧密结合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建设和经济社会实际,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论文必须经过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论文预答辩、论文评阅以及论文答辩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