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海大学2020-2021学年“大禹扶贫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25

关于做好河海大学2020-2021学年“大禹扶贫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入学后的学习和生活,进一步落实精准资助,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免除入学后的经济困扰与心理压力,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健康成长成才,根据《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大禹扶贫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河海大学“大禹扶贫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异,排名靠前;

(四)家庭经济困难,经学校困难生认定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

(五)励志勤奋、生活俭朴、踏实诚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六)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公益服务活动。

二、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大禹扶贫助学金分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进行两次评选,每次评选150人,共计300人,每人3000元。

三、名额分配

“大禹扶贫助学金”用于资助河海大学涉水专业所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涉水学院包括水文院、水电院、港航院、环境院、地学院、农工院、海洋院、大禹院。根据各学院情况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按名额分配学院,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1。

四、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报

2020年12月18日-20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河海大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大禹扶贫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如实填写申请理由及家庭经济状况,提供上学年成绩单,各项获奖及荣誉证明材料、参加社会工作及公益服务材料。同时登录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版),在“资助育人”中点击“资助类申报”,填写申报信息

(二)学院初评

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评议。在评议过程中要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初选通过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请于12月24日上10:00前将附件2的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处资助科(行政楼B203)。同时,各学院辅导员登录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在“资助育人”中点击“学生版”,根据学生申报类别进行初步筛选后,提交辅导员审批意见,并下载2020-2021学年大禹扶贫助学金申请汇总表(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和导出,表头需要手动输入),电子版发送至xsczzk@hhu.edu.cn纸质版经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处资助科(行政楼B203)。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

(三)学校复评

学校将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并提交“大禹扶贫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最终确定150个学生名单,并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助学金。

 

附件:1.河海大学2020-2021学年大禹扶贫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 河海大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大禹扶贫助学金”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1

河海大学2020-2021学年大禹扶贫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名额(单位:人)

1

水文院

45

2

水电院

19

3

港航院

14

4

地学院

29

5

海洋院

10

6

环境院

24

7

农工院

14

8

大禹院

15

合计

 

170

 

 


附件2

河海大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大禹扶贫助学金”申请表

 

学院:专业、年级、班级:学号:A

姓名

 

性别

 

家庭详细地址

 

政治面貌

 

民族

 

是否受过纪律处分

 

联系方式(手机及qq)

 

绩点

 

身份证号

 

专业排名/专业人数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户口

  A.城镇(  )    B.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年收入

 

收入

来源

 

本人

月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获各级表彰奖励情况

起止日期

奖项名称/颁奖单位

 

 

 

 

 

 

 

 

参加社会实践和承担社会工作情况

起止日期

奖项名称/颁奖单位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                      学院盖章

                                          年          

学校意见

 

 

 

          

附:本表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上报资助中心一份。